近日,浙江省环保厅制订了浙江省环境保护标准《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征求意见稿)。现将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向你单位及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。
各有关单位:
为保护环境、防治污染,我厅制订了浙江省环境保护标准《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征求意见稿)。现将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向你单位及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。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,于2018年7月20日前反馈我厅或标准编制单位。
浙江省环保厅水处 陈奡,电话:(0571)28913001,传真:(0571)28869121,地址:杭州市学院路117号(310012)
浙江省环保厅科合处 黄冠中,电话:(0571)28172898,传真:(0571)28869121,地址:杭州市学院路117号(310012)
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许明珠,电话:(0571)87969822,15158859271;传真:87999782,地址:杭州市天目山路109号(310007),电子邮箱:68077483@qq.com。
浙江省环境保护厅
2018年6月15日